申請人必須透過教育局電子表格系統(http://www.edb.gov.hk > 「有關教育局」 > 「教育局資訊」 > 「教育局招聘事宜」>「公務員職位空缺」) 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遞交申請。
在完成網上申請時,申請人必須上載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語文能力水平、《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綜合招聘考試)的文憑/證書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時主修和副修科目的成績單的副本。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上載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也應盡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
申請人必須透過教育局電子表格系統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其申請職位的招聘考試。只有在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申請人如獲選參加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的招聘考試,預計會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底或之前接獲電郵通知。招聘考試預計會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月舉行。如有需要,本局會以電郵形式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請確保已填寫正確的電郵地址。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並不表示已符合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