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環境衞生師的主要職責為 :-
- (a)執行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
- (b)調查職業病及意外;
- (c)進行職業衞生調查及流行病學研究;
- (d)向業界提供諮詢服務及審閱大型的工程計劃;
- (e)透過宣傳及推廣計劃推廣職業衞生;
- (f)擬訂監察職業危害的計劃。
職業環境衞生師的主要職責為 :-
An Occupational Hygienist is mainly deployed on –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Candidates should have:
(一) 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職業環境衞生師職位的英文語文能力要求(即入職條件的第c)。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4年5月30日)仍然有效。 (二) 《基本法》知識評核: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