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專門人員)主要負責:
(a) 參與先進科技的研究;
(b) 為技術及行動應用設計電腦硬件和軟件;
(c) 製定樣本以作測試及評估;以及
(d) 操作及維修用以支援執法行動的器材。
A Police Constable (Specialists) is mainly deployed on :-
(a) participating in researches on advanced technology;
(b) developing hardware and software for technical and operational applications;
(c) building prototypes for testing and evaluation; and
(d) operating and maintaining equipment to support law enforcement operations.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 2)或以上成績(註 3&4),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5)/E級或以上成績(註 3&4),或具同等學歷;
(b)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 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c) 能操流利粵語;
(a) (i) Level 2 or equivalent (Note 2)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Notes 3&4), or equivalent; or
(ii) Level 2 (Note 5) / Grade E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s 3&4), or equivalent;
(b) Level 2 (Note 5)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c)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1) 自2009 年4月1日起新聘的警員 (專門人員),在所屬職級服務滿12年、18 年、24 年及30年而工作表現良好,可獲得4個長期服務增薪點,即32,945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6點) 至35,860 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9點)。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3)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4) 將於本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的學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本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5)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三年;續約與否完全由政府酌情決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一切遴選程序將由招募組預約安排,投考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申請人亦可於香港警務處互聯網 (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瀏覽有關此職位的資料。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證明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招募組行政主任收),信封面須註明姓名及申請編號。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