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助理員(農業)的主要職責是
- (a)進行執法、監督及技術方面的工作;與農民聯絡和提供諮詢服務;收集農業(包括禽畜和作物)方面的數據和實地調查;
- (b)進行調查和巡查;收集及運送文件和樣本;進行動物屍體解剖及實驗室研究;管理解剖室,包括負責清潔和處置動物屍體、有害生物廢物及化學廢物;執法及執行有關動物、禽鳥和其製成品的搜捕行動;及
- (c)管理政府副食品批發市場。 <br> <br>(註:可能須在本港任何地區工作;在新界的部門宿舍/行動中心留宿;輪班工作、當值候命;在派駐基地以外的地方通宵工作;駕駛部門車輛;以及在擔任執法工作時穿著制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