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進行選定主題的研究工作;
(b) 協助統籌活動及提供物流支援/安排;
(c) 協助舉辦宣傳活動;以及
(d) 協助處理一般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紀錄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a) To conduct research work on selected subjects;
(b) To assist in event coordination work and logistics support / arrangements;
(c) To assist in publicity campaigns; and
(d) To assist in general office administration, records management and other related matters.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病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人必須︰
(a)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為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專上院校全日制學生;
(c) 已完成四年制大學課程的第二或第三年課程;以及
(d) 在實習期開始前並未完成或並非正在修讀最後一年課程。
Applicants must –
(a) b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b) be full-time post-secondary students pursuing a Bachelor’s degree;
(c) have completed their second or third year of study under the four-year university curriculum; and
(d) not have completed or not be studying their final year of study before the internship period commences.
(a) 除另有指明外,暑期實習生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暑期實習生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實習期︰2024年7月至8月(約兩個月)
獲取錄的實習生將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並須每周工作44小時。實際工作時間將視乎運作需要而定。如須超時工作,會以補假作償。
(a) 除另有指明外,暑期實習生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暑期實習生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在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本港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所定的截止報名日期。不經所屬院校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連同(i)求職信(說明申請實習工作的原因和參加計劃後的預期成績);(ii)個人履歷表;(iii)修業成績副本;以及(iv)由所屬大專院校發出的學生資格證明信件(以專上院校的信箋發出),須於2024年4月26日或之前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或以電郵方式(
[email protected])遞交。並非使用指定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rev.2/2024)或以傳真方式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請在信封面或電郵註明「申請參加2024年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一般)」。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派遞。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逾時遞交、不完整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三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由於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通知信妥為收悉。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47樓創新科技署人力資源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