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就教育局教育職系人員的招聘及職業發展進行研究、分析、策劃、統籌及實施改善措施;以及
(b) 就聘用及人事組的各類專責提升服務項目提供行政支援。
The Project Co-ordinator is responsible for -
(a) providing administrative support in researching, analysing, planning, co-ordinating and implementing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relating to the recruitment and career development of civil servants of education grades; and
(b) providing administrative support in various ad-hoc enhancement initiatives led by the Appointments and Personnel Section.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i)];
(c) 在取得上述(a)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5年工作經驗,當中包括不少於5年的人力資源管理經驗,尤以資訊科技相關經驗並於政府工作為佳;
(d) 熟悉電腦操作包括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
(e) 具備良好的溝通及社交技巧;以及
(f) 積極進取、能在壓力下工作並於有限時間內處理多項事務。
(a) A Hong Kong bachelor's degree, or equivalent;
(b)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ii)];
(c) At least 15 years' working experience after obtaining (a) above, of which at least 5 years in corporate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and preferably with experience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ystem and in the Government;
(d) Proficient in using word-processing, spreadsheet and presentation software;
(e) Good interpersonal and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f) Self-motivated, able to work under pressure and handle multiple projects within tight timeframes.
(i) 計劃主任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至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ii)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計劃主任職位的英語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5年。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計劃主任 (EDB/ADM/359/24)。
(b)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招聘程序完成後,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如已無須保留,將會銷毀。提交申請後,如欲更改或査詢個人資料,請經下述查詢電話與教育局聯絡。
(a) 申請人須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Rev.7/2023)] 。該表格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s://www.csb.gov.hk)下載,亦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及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b) 申請人須於2024年12月24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信封上郵戳所示的日期不可在2024年12月24日之後,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逾期提交而不獲受理。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計劃主任職位」。申請須於申請期限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摟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
(c)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也應盡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則無需於現階段提供學歷證明。
(d) 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G.F.340(Rev.7/2023)]、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逾期遞交的申請或沒有妥善完成的申請(包括未有提交所需文件)將不獲考慮。
(e) 為方便聯絡,申請人需在申請表格內清楚提供個人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收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行政分部聘用及人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