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助控制預算;
(2) 檢視財務紀錄;
(3) 檢視與會計相關的系統和電子支付選擇;
(4) 審計非政府基金的財務帳目;以及
(5) 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1) To assist in budget control;
(2) To conduct review on financial records;
(3) To review accounting-related systems and e-payment options;
(4) To audit financial accounts for non-government funds; and
(5) To perform other duties as assigned.
(1)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和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2) 受聘人以連續僱傭合約受聘每12個月,可享有10天年假。僱員若未受僱滿十二個月,其年假數目會按比例計算。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和合約條款,受聘人在適用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會計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1);
(3) 具備最少兩年審計或財務會計全職工作經驗;
(4) 熟悉一般電腦應用程式,包括MS Word和Excel;以及
(5)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The candidate should -
(1) have a bachelor’s degree in Accountancy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2) have attained Level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or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1);
(3) possess at least 2 years of full-time work experience in audit or financial accounting;
(4) be proficient in general computer applications, including MS Word and Excel; and
(5) be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註1:就聘任而言,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C」級和「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註2:具備政府機構或公帑資助機構工作經驗者更佳。
成功獲聘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情況而定。獲取錄的申請人每星期須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由星期一至五,以主管安排為準。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入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等同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有關申請人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電郵修業成績表副本和證書副本至
[email protected]。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的G.F.340 (Rev. 7/2023) 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只透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的申請才獲處理。
(2) 申請人須將學歷證明(如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等)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請在電郵標題上註明申請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沒有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處理。
(3) 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申請人如非以指定方式提出申請,又或申請表格資料不齊全或過期遞交,均不會受理。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由於面試通知書將會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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