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職業安全主任主要負責:
(a) 就《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該等條例的附屬規例進行視察和執法工作;
(b) 為提升職業安全進行宣傳和推廣工作;以及
(c) 為提升職業安全進行教育和培訓工作。
An Occupational Safety Officer II is mainly deployed on –
(a) undertaking inspection and enforcement work in respect of the Factories and Industrial Undertakings Ordinance and th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Ordinance and their subsidiary regulations;
(b) undertaking promotion and publicity work for enhancement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c) undertaking education and training work for enhancement of occupational safety.
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大專院校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授以下學科認可的高級文憑/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 相關工程學科如機械工程、製造工程、工業工程、電機工程、屋宇設備工程、結構工程、土木工程、電子工程或化學工程;或
- 建築學、化學技術;或
- 應用化學、應用物理、化驗科學、材料科學或職業安全及健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c) 操流利粵語。
Candidates should –
(a) have an accredited Higher Diploma/ Associate Degree in:
- Engineering of a relevant discipline such as 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Industrial, Electrical, Building Services, Structural, Civil, Electronic or Chemical Engineering; or
- Building or Chemical Technology; or
- Applied Chemistry, Applied Physics, Analytical Science, Material Science 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from a Hong Kong tertiary institution or Hong Kong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or equivalent;
(b)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 or equivalent; and
(c) speak fluent Cantonese.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獲取錄的二級職業安全主任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其間必須圓滿完成課堂及在職培訓,並通過兩項部門考試。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本廣告所刊登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http://www.gov.hk)找到。
有意申請者必須填妥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連同學歷或其他資歷文件的副本,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申請: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或
(ii) 郵寄或親身遞交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二級職業安全主任」及回郵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申請日期會以香港郵戳為準。
申請人如於網上申請,必須於2020年6月19日或之前將學歷或其他資歷文件的副本郵寄到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書編號)。
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或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請勿把任何證書的正本郵寄至本處。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或未有完整填妥申請書,其申請書將不獲考慮。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並未妥為簽署、或並無連同所需文件副本者,一概不予考慮。
為避免郵件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額郵票。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星期內收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