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將會獲取的相關學歷或資格和預計獲取日期,並須在本局訂定的限期前提交相關文件,例如證明信函、證書及成績單等,以證明其在上述期間取得所需學歷或資格以及符合入職條件,否則本局將不再處理其申請。
申請人必須透過教育局電子表格系統 (http://www.edb.gov.hk > 「有關教育局」 > 「教育局資訊」 > 「教育局招聘事宜」 > 「公務員職位空缺」) 在申請期間作網上申請。
在完成網上申請時,申請人必須上載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如適用)、語文能力水平、《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綜合招聘考試的文憑/證書及列明所修讀課程的主修及副修科目的成績單的副本。科目(B)的申請人亦須上載語文能力評核證書/「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學術領域)成績或獲豁免通知書的副本。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上載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也應盡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
申請人可提交一份申請以同時申請多份教育局正在刊登招聘廣告的助理教育主任科目空缺。申請人必須透過教育局電子表格系統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預計會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或之前接獲電郵通知。如有需要,本局會以電郵形式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請確保已填寫正確的電郵地址。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面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