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主任是擁有多種才能的勞工行政專業人員。他們會獲輪調到勞工處的不同崗位,協助制訂和推行勞工政策、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執行勞工法例、及為求職者和僱主提供全面的就業服務。他們需掌握勞工法例、調解技巧、各種人力資源管理措施和勞動市場資訊等專業知識。勞工事務主任需與不同的相關人士協作,包括僱主和僱員、工會、商會、相關的委員會和其他地區的勞工部門等。獲取錄的申請人會獲提供全面的在職和職外培訓。
Labour Officers are multi-skilled professionals in the labour administration field. Posted around different divisions within the Labour Department, they help formulate and implement labour policies, promote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s, administer and enforce labour legislation, and provide comprehensive employment services to job-seekers and employers. They have to acquire expertise in labour laws and mediation,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practices and labour market information. Labour Officers work with various stakeholders including employers and employees, workers' unions, trade associations, boards and councils, labour administration counterparts of other jurisdictions, etc. Comprehensive on-the-job and off-the-job training will be provided to successful candidates.
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附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附註(2)及(6)];及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附註(2)至(6)]。
(註:申請人須在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附註(7)至(12)])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A bachelor's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Note (1)];
(b) A Pass in the Aptitude Test in the CRE [Notes (2) and (6)]; and
(c) A good command of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and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RE, or equivalent [Notes (2) to (6)].
(Remark: Candidates will be required to pass the JRE to be held on 10 December 2016 [Notes (7) to (12)].)
(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6/17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於2006年12月及以後考獲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5)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6) 如申請人現時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必須自行報名應考於2016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如已申請應考上述考試,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7)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8)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9)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6年11月28日仍未收到有關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2537 6429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10) 所有要求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7個曆日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請注意,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結果可能使申請人原本考獲的分數向上或下調整或維持不變。
(11)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12)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獲取錄為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包括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你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經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書: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
(ii) 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 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該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收集箱,收集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八時至下午七時,而在截止申請日期(即2016年10月7日)則僅至下午五時。
申請書〔CSB 606(Rev.9/2016)及CSB 606A(Rev.9/2016)〕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下載,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一樓詢問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書〔CSB 606(Rev.9/2016)及CSB 606A(Rev.9/2016)〕,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截止申請日期:
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在截止申請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